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拍卖讲堂3000问——第8问
作者:通正拍卖 | 浏览:2754 次

【拍卖讲堂3000问第8问】


   大家好,我是淳臻,国家注册拍卖师,从事拍卖行业19年,随着经济的调整,越来越多的资产进入拍卖,越来越多的人来咨询有关拍卖的问题,在此我以问答的形式依次回复

8.拍卖公告需要多少时间?

答:

《拍卖法》规定拍卖人应当于拍卖日7日前发布拍卖公告。这是对发布拍卖公告时间的规定,其意义在于在拍卖前使有关方面有时间考查、准备。而在实践中,标的物价值大的,其公告时间相对要长一些,特殊的拍品如有价证券、不动产等,其公告时间与媒体的选择还必须符合有关部门的要求。目前,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有关司法解释,凡属司法强制拍卖,公告时间必须提前十五日。其他如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公告必须提前20日,法人股拍卖必须提前10日等,拍卖企业在实施类似拍卖时应当加以注意。

“您将资产委托我们,我们将变现后的钱交给您”。

我们的口号是:没有卖不出去的物品,只有不合适的价格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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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2020年9月15日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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